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践行“柔性执法”,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引导经营主体合规生产经营,规范涉企检查,减轻经营主体负担。现将免罚轻罚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分批曝光如下:
案例: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某保健按摩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情简介: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在对上述保健按摩店展开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门店设置有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医疗用语内容的广告牌,且店内墙上有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来宣传的广告。广告中所展示的客户案例对比照片无合法来源及有效证明材料。
上述保健按摩店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的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发布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的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该按摩店系初次违法,其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在案发后主动改正了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轻微,参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市场监管及综合执法部门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柔性处理,严格落实了包容审慎执法的规定,体现了行政执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践行了服务型执法的要求,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刚性监管向柔性监管转变,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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