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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区委联动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4-01 15:38    来源: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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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7日,区委联动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7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意见。2026年3月2日,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查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方面

1.关于“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有差距,耕地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自然资源部部署要求,四川省作为推进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一张图”建设的试点省份,暂缓组织开展2025年耕地恢复补充工作。当前我局正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一张图”建设工作,对我区“耕林园”数据进行复核,待形成成果后,将依据国、省、市的最新部署统筹推进后续年度的耕地恢复补充任务。二是加强各类总结报告的数据收集与分析展示,建立了设施农用地管理台账、巡查台账、临时用地管理台账,通过台账及时发现8宗临时用地问题,其中:已复垦完成3宗,面积72.92亩;正在复垦2宗,面积14.86亩;拟移交2宗,面积116.62亩;已协商复垦事宜1宗,面积11.5亩。三是制发《乐山市五通桥区林长制办公室乐山市五通桥区田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级林长、田长的通知》等文件,共优化设立区级田长2人、区级副田长25人、镇级田长16人、镇级副田长64人、村级田长110人,优化调整217个田长台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切实筑牢区域耕地保护的坚实屏障,确保耕地资源不被违规占用、破坏,推动耕地保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四是强化日常巡查频次,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于2025年4月和10月对我区设施农业用地随机巡查116个。(第一项已完成整改、第二项正在整改中;第三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6年12月底前完成;第四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有差距,空间规划编制进度缓慢”的问题。一是提前对接规划审批部门,开展编制前期技术对接,加快推进城镇详细规划编制。五通桥区中心城区(竹根、牛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五通桥区工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12个村级片区规划已经区规委会审议通过,下一步按程序报批。二是制定《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工作细则》,在详细规划批准前,严格按照《四川省城市控制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实施规划管理。已收回竹根镇两河口社区宝庆街已出让的5宗个人住宅用地。三是针对规划条件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召开内部会议,针对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文件重新学习,并制定《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工作细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划条件中明确用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退让、停车泊位以及公共服务、市政交通设施配建、城市设计、风貌管控等技术指标。同时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建设项目未经许可或未按许可要求建设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实施与规划、审批、许可内容的一致性,依法查处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建设行为。(未完成整改)

3.关于“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冠英镇兴福村、石子埂村工业用地已与和邦多次协商,待“退岸入园”项目实施后,拟将此地块用于倒班宿舍建设,预计2026年12月30日前解除闲置;二是金粟镇共裕村的两宗地涉及福华公司已完成该宗地规划方案,拟报规委会审批,待按程序开工建设后,预计2027年12月30日前解除闲置;三是冠英镇荣丰社区(原兴福村)的一宗土地已处置完毕;四是冠英镇荣丰社区涉及地块已多次督促公司完善相关资料,目前已将资料报市规委会审批,待完善手续后进行开工建设,预计2028年12月30日前解除闲置。(未完成整改)

4.关于“矿业权审批申请公示信息不规范”的问题。已按省自然资源厅文件要求对矿业权登记所需要件进行了完善和公示。现矿业权登记审批全部通过矿业权三级联网审批系统完成,系统由省自然资源厅建设和维护,矿业权人可在互联网端办理矿业权登记申请业务。(已完成整改)

5.关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管不力”的问题。一是已按要求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四合煤矿矿山恢复治理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矿区范围影像采集及农户调查。二是四川龙霸矿业有限公司龙坝煤矿已于2025年12月14日缴纳拖欠及应缴生态修复基金共计430.12万元,其中含拖欠的生态修复基金384.03万元。(第一项未完成整改;第二项已完成整改。)

6.关于“自然资源督查执法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及时公示。帅家大院违法占地案件已依法进行公示;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金山杏林村村委会、石麟镇政府等违法案件现已过公示期,今后我局将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公示等相关工作。二是我局已指导竹根镇成立工作组,对易坝村工具房所属人进行入户劝导工作,劝导其自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拆除,同时对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图斑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修建的9户重点工具房进行了拆除工作。目前,竹根镇正在积极与综合执法局、经信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下一步具体推进方案。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盐井架家庭农场“大棚房”问题已通过追责问责、撤销备案、拆除复垦进行了整改销号。龙翔路沿线18宗违法用地中,8宗已移交区综执局立案查处,8宗轻微违法行为已自行清理,2宗正在由竹根镇督促自行整改中。三是加强对持证矿山的监管,每年开展两次实地测绘调查及年度储量监测,加强巡排查,发现有违法问题线索立即移交相关部门处置。(第一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未完成整改;第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简化审批流程,规划许可办理由区行政审批局线上接件,后续受理、决定、审批和证书打印均在区自然资源局办理,简化群众办证往返次数和审批流程,简化流程后已办理28项规划许可项目。二是目前“多测合一”模块尚不完善,我局已与区行政审批局加强沟通,已向业主宣传线上办理的相关流程与优势。为提高“多测合一”审批办件数量,下一步将建立自然资源、住建、人防、审批等部门联合审批流程,定期解决流程、系统、监管中的堵点问题,实现“多测合一”平台与工程审批、不动产登记、住建、人防等系统数据互通、成果共享,消除“信息孤岛”。放开测绘市场,鼓励具备资质的机构入库,严禁指定机构、区域垄断,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通过政务新媒体、企业培训、典型案例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与执行率,形成“应办尽办、快办优办”的良好氛围。(已完成整改)

8.关于“各股室协调办理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土地审查联审快办制度的通知》(五自然资发〔2024〕39号)文件要求,消除规划、土地、林地、地灾等多属性资源管理方面的“隐形壁垒”,压缩工作环节,减少审批时间。及时研判解决问题30余件。二是按照“联审快办”制度要求,终端责任股负责统筹督促落实涉及其他股室相关资料、程序的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关于“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维稳存在隐患”的问题。一是已整合12345“心连心”热线、政务APP、信访窗口等渠道,落实专人负责,督促办理,局长沉浸式办理心连心1件;对心连心涉及耕地恢复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向群众细致讲解原因,得到群众认可;积极配合农业局做好产业补助,提高农户积极性,减少撂荒现象发生。巡察以来,累计受理心连心60条,满意率100%。二是积极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小康街公寓办理24套住宅、7个门市不动产证;魅力港城办理460户不动产证;鸿运花园办理19户不动产证;星辰丽港办理30户不动产证。三是对民众呼声高、历史遗留复杂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办法,已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0余件。(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关于“矿产资源生产管理存在法律风险”的问题。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培训2次,完善法治审查意见3份。因机构调整,我局的行政处罚权已于2024年5月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培训2次,完善法审查意见3份。,在以后的自然资源局案件处罚中,我局将积极配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完善法审查意见。(已完成整改)

1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已按要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传达学习20余次,并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已按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学习内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关于“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一是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等相关会议、文件精神2次。缩减发文数量,2024年7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下发文件32件,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下发文件13件,同比下降59%。二是立即停止对护林员巡护APP上线情况通报并进行反思,形成整改情况报告。对于今后的督查、检查工作按要求报区委目标绩效办同意后实施。(第一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已完成整改。)

13.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为相关股室配备符合保密工作要求的密码文件柜3个。二是已开展保密自查自评,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自评报告。三是已修订保密制度,完善涉密人员台账。四是已按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保密网络学习并参加考试。五是已按要求对出入境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部分资金支付审签程序不完善,支付凭证缺失”的问题。一是已对缺少审签的60个项目完善审签程序;24个无原始凭证直接支付资金的项目均为财政、机场办要求支付给乡镇的费用,我局仅是过渡账户,当时未要求提供任何资料,巡察至今,我局在支付该项资金时已要求相关单位提供委托书、申请等资料。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在支付项目时新增项目审批环节,无领导签字的项目审批单均不予支付。二是完善工会活动相关资料及审签,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已完成整改)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于上下级资金混用问题,今后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二是举一反三,严格加强对往来款项调整管理,调整往来款项必须经局党组会同意方可调账。三是加强对固定资产实物的新增、划拨、报废管理,目前变卖收入510元涉及的固定资产报废请示已报区国资局,待批复后上传国资系统,确保账实相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存在超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加班餐、体检费的情况”的问题超标准报销3747.51元已全部退还。(已完成整改)

4.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已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1次,2026年按照市、区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督促班子成员把党建和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一是已召开6次党组会、3次干部职工大会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纪委案例通报等进行了传达学习。二是已召开2次干部职工大会通报、研判自然资源相关案例,组织机关干部结合岗位职责,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三是坚持常态长效,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项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已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项目招投标采购程序开展项目采购,已完成乐山市五通桥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项目验收相关资料。二是已要求相关人员规范合同签订,并在合同签订时避免出现逻辑问题。三是修订完善《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支持配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已成立不动产“登记难”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不动产“登记难”会议4次,化解冠英镇魅力港城和教师宿舍、牛华镇鸿运花园、竹根镇星辰丽港、西坝镇小康街公寓等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房屋629套及保交房房屋726套。(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已对发现问题传达至各党支部、所有党员,要求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结合主题党日内容开展交流发言、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提升党员归属感。二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指出其他党员存在的不足,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党组书记对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对会议记录人员开展再培训,要求规范会议记录、确保记录规范。(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的问题。已对不符合三定方案的内设机构2个予以撤销、不符合三定方案的2人职务予以免除。(已完成整改)

3.关于“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的问题。已于2025年6月6日印发《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宋阳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五自然资党组〔2025〕15号),对17名干部进行了调整。(已完成整改)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关于“上轮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已对会议记录人员开展一次全覆盖培训,已按要求组织召开支委会、“主题党日活动”、收缴党费,规范填写机关支部工作手册,已对自然资源系统典型案例向党员干部通报和交流讨论2次。二是已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严格按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新修改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定。三是已收回职工预支备用金15000元,已通过职工大会对全局职工进行凭证填制等培训1次。(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3-3302570;电子邮箱:2621276342@qq.com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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