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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16:46    来源:五通桥区财政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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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工作职责,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制定了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股室。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财政信息梳理工作,定期对原有的财政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023年,区财政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涉及财政收支完成情况、地方债务、政府采购及公示公告、网络安全宣传、公共服务事项、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监督检查等方面。

(三)规范信息,明确信息主体责任。一是按照相关要求,对办事指南、财务信息、财务预决算等情况进行公开,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开公示主体明确规定的,由规定主体负责。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做好补助类资金、项目类资金的公开公示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区财政局依托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未建设自有公开平台。

(五)提高认识,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区财政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公开,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三审三校”再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政策解读质量需再提升等。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提高财政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传媒的多样性、传递的及时性、传播的广泛性上下功夫,力求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各乡镇和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五通桥区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wt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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