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年第12号)要求,近日,区财政局牵头召开了全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移交工作会。移交工作内容包括:征收文件依据、原征收部门的现有费源信息、近三年收入总额、征收方式、欠费信息等。会上各部门积极表态,全力做好划转后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划转后征收工作平衡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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