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扶持“大”。2022年共筹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18.2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项目1078万元,占比达到55.06%,高于省市要求。
二是支出“快”。提前谋划,牢牢掌握涉农资金总体情况,统筹资金使用,合理规划项目,科学谋划实施。2022年全年共支出衔接资金3124.58万元,支出进度97.1%,达到考核要求。
三是监管“紧”。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把好资金安全“总开关”,开展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对衔接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提升资金支出的均衡性、有效性、安全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