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区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生猪产能调控能繁母猪引种补贴项目经费)公告如下:
2023年下达我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生猪产能调控能繁母猪引种补贴项目经费)12.375万元,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如下: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生猪产能调控能繁母猪引种补贴项目经费)12.375万元,投入全区生猪产能调控能繁母猪引种补贴工作中,提升全区生猪产业发展水平。
公告时间:2023年6月4日至2023年6月11日。
监督电话:0833—3302382。
邮箱:759075795@qq.com。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432号(区农业农村局)
意见收集人: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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