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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0 17:06    来源: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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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区2023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7万元,用于全区脱贫监测群众劳动收入奖励计划产业奖励,不断发展脱贫监测群众到户产业,稳定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成果。

公告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公告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8日。

监督电话:0833—3302382。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432号(区农业农村局)

意见收集人: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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