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区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市级配套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市级配套资金根据调整改革前的行政村个数,按照1万元/村的标准进行市级配套资金补助,计划投入资金150万元,用于村级基层组织日常公共运行支出。
公告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7日。
监督电话:0833—3302382。
邮箱:759075795@qq.com。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432号(区农业农村局)
意见收集人: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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