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通桥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区2024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预算的通知》,我区2024年安排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90万元,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如下:
(一)对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未完成报账的进行报账,投入资金56.97万元。(白家磅村风貌改造项目16.8万元,白家磅村农产品配送中心项目25.62万元,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14.55万元)
(二)为脱贫户购买小额保险,投入资金26.96万元。
(三)为脱贫户购买扶贫保,投入资金10.5万元。
(四)为脱贫户购买妇女安康保险,投入资金4万元。
(五)为扶贫一线干部购买意外险12万元。
(六)扶贫助学“雨露计划”补助,投入资金30万元(预计数)。
(七)扶贫入户路建设补助,投入资金5万元(预计数)。
(八)全区扶贫小额信贷政府贴息5万元(预计数)。
(九)为西坝镇前丰村新建通组道路1.8公里,投入资金90万元。
(十)继续对全区通组道路进行提升改造,为全区有需求的村通组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预计采购700盏,投入资金126万元。
(十一)为全区脱贫户、监测户住房改造提供补助资金63.57万元。
(十二)为衔接资金项目配套经费80万元。
(十三)对牛华镇真武村环线道路1.4公里进行黑化,预计投入资金70万元。
(十五)对全区脱贫监测群众净水器进行维修换芯,预计投入资金10万元。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7日。
监督电话:0833—3302382。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432号(区农业农村局)
意见收集人: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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