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许伟申请继承许志强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2022年2月15日之前)到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3302033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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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原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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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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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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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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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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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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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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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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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房权字第166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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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英镇七星街255、257号、253号1幢1单元2层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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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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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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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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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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