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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2023致各经营主体:关于维护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2023-01-19 11:26    来源: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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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3年春节将至,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现就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维护我区正常价格秩序有关事宜,郑重告诫如下:

一、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必须做到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各商场、超市、黄金饰品店等在节日期间,特别是在开展各项促销活动中,要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必须做到明码标价。不得采取提高价格再打折让利、虚假优惠折价、虚构原价;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有价格附加条件的必须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必须如实明确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等)。

四、经营者严禁对防疫药品和物资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按照提醒告诫要求,认真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据相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依法从重处罚。

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监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乐山市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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