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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权属证书 作废公告 编号:(2023)001号
发布时间:2023-01-16 09:48    来源: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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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10日之前)到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原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3302033

序号

权利人

证书号

用途

面积(㎡)

使用权类型

1

毛富

五国用20161666号、五通桥区房权证私房字第0082018

住宅

建筑110.26土地19.02

出让


公告单位: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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