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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继 承 公 示 (2024)011号
发布时间:2024-04-17 15:17    来源: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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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何顺燕、何萍申请继承何国鸿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2024年5月17日之前)到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3302033

序号

被继承人

权利人

证书号

用途

面积(

使用权类型

011

何国鸿

房权证私房字第0065276号

住宅

 建筑50.4

出让

(2018)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0003020号

住宅

土地72.5  建筑89.5

出让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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