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五通桥区庙儿山煤矿瓦斯发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3301264
通讯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文化路52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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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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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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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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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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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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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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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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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庙儿山煤矿瓦斯发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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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粟镇金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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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庙儿山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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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众诚瀚蓝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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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有发电站主厂房及配套电气系统、瓦斯输送系统、冷却循环水系统、消防水系统以及相应的公用设施。初期建设规模为2×700kW(2台运行)发电机组及配套辅助生产设施,总装机容量1400kW,后期增设2台700kW发电机组,形成4×700kW发电机组(3用1备用),总装机容量2800kW,项目总投资:9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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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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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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