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8日至2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会同乐山市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对四川龙霸矿业有限公司龙坝煤矿开展监察执法,发现四川龙霸矿业有限公司龙坝煤矿存在1条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仍然组织作业。
经依法立案调查,2024年9月3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依法对四川龙霸矿业有限公司龙坝煤矿作出停产整顿3日(2024年10月1日-10月3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现予公告。
乐山市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