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发厅〔2020〕5号)、(川教函〔2022〔709号)、(川教函〔2023〕123号)要求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意见,培训机构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查,符合相关登记条件,我局作出同意登记的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名称
教民号
办学地址
备注
1
乐山市五通桥区果语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251111270010169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榕景大道245号、247号一层
新办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