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五通桥区消防救援局启动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五通桥区行政区域内符合《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按照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实施《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主动向五通桥区消防救援局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和申报要求,主动向五通桥区消防救援局进行申报。
二、2025年已申报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为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因单位规模等级下降、关闭、破产、停业、兼并调整等不再符合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将不再列入重点单位监管范围。原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因降低规模等原因达不到界定标准的,请报变更说明。
三、申报主体应当依法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四、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单位(场所),五通桥区消防救援局将依法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予以重点监管。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未按规定申报且未履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义务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请各申报单位(场所)于2026年2月25日前下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并如实填写,加盖公章后报五通桥区消防救援局203办公室(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南段688号),联系电话:0833-3301515。
乐山市五通桥区消防救援局
2026年1月29日
附件1: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doc
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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