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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5月18日作出的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8 14:32    来源:五通桥生态环境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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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我局对1个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3-3301264

通讯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文化路526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光伏新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乐市环审五字20262

2026514

附件关于光伏材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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