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竹根镇新生街1宗国有建设用地提出如下规划条件:
一、用地位置
位于竹根镇新生街,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二、主要规划要求
(一)用地面积:约42932.05平方米(准确用地面积以最终核定为准)。
(二)用地使用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可配套不超过地块规定总计容建筑面积10%的商业建筑(商业建筑用地独立设置)。
(三)容积率:不大于2.5。
(四)建筑密度:不大于30%。
(五)绿地率:不小于30%。
(六)建筑高度:不超过60米。
(七)建筑退让各类规划红线、规划控制线距离及建筑间距:符合《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
三、其它规划要求
(一)地块项目退让建筑控制线后的空间应无条件服从城市市政设施规划建设的要求。
(二)项目工程涉及环保、消防、人防、园林、交通、水利、气象、卫生防疫、文物保护等问题时,应满足各相关部门的要求。
(三)满足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
(四)本规划条件中未涉及的规划控制要求按现行《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该用地范围为规划初步确定的范围,不能作为宗地图使用,准确的用地面积与范围以区自然资源局最终核定为准,且应保证与相邻地块的无缝衔接。
(二)此条件有效期一年。
(三)本规划条件最终解释权归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附件:五通桥区土地储备中心拟出让宗地地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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