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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3 09:53    来源:五通桥区_司法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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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五通桥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突出转变政府职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监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等重点工作,不断推动政府及其部门整体提升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健全责任人责任清单制度。印发《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职责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要求向市政府和区委、区人大书面报告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镇(乡)政府和区级各部门按要求向区政府报告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区委依法治区办采取书面督查、实地督导、以会代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期和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督查。

二、大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着力提升法治思维。一是落实常务会学法制度,年初制定常务会学法计划,并结合国家出台的新法新规适时调整学习内容 ,落实专人讲解。二是建立领导干部法治档案制度,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年终述职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有效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意识。三是组织科级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开展学法用法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率达100%。四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特殊节点,重点宣传了《国家安全法》《禁毒法》《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地引导群众运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二)依法规范民主决策。依照《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五通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2019年审查机构依法提出法律审查意见100余条,其中出具书面法制审查意见书16份。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律师顾问团作用,2019年,外聘的6名法律顾问为我区多个项目、重点工作提供法律论证和法律意见60余次,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三、依法履职不断优化政府职能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指导各部门根据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顺利完成网上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内行政权力事项划转和工作承接。2019年,全区在一体化平台共办件352373件,按时办结率100%。二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由原来的8个阶段简化为4个阶段,实施“一窗进出、统一赋码、并联审批”的一站式服务体系。目前,共备案项目60个,总投资215.1亿元;审批项目 45个,总投资74.2亿元,平台内项目事项比4.08。三是公布公共服务、涉审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梳理形成《五通桥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五通桥区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并以区政府名义发文予以公布。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监控,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台账,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信息、办事指南和办件信息必须按要求及时录入平台,严格按流程办理,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和透明度。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录入的申请材料为基础,对全区28个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和其他行政权力的办事材料进行梳理整合,依据“三取消原则”,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19年,清理申请材料总数6000余个,减少群众提交材料4000余项,企业、群众办事材料减少61.7%。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清理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5项,取消不合理不合法证明10项。

(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改进和加强市场监管,全面推行红黑名单公示制度。将诚信守法典范列入“红名单”,违法失信典型列入“黑名单”,采取相应的激励或惩戒措施。全面推动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的具体落实,限制有严重过错的高管人员继续担任企业职务。2019年,“区法院驻区工商联法官工作站”正式挂牌,为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执法部门已按照规定配备执法记录仪,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对相关案件结果进行审核、备案及公示工作。二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9年,组织全区9个部门61名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目前,五通桥区持省政府执法证人员664人。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继续依法加大在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审批关和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安全生产方面,严格执行《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2019年,排查出一般隐患729条,已整改完成729条,立案调查10起,罚款77.1万元。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认真贯彻落实“两法衔接”制度。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检察监督,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健全五通桥区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依据《五通桥区推进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五检发〔201841号)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五、强化监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构建多元依法化解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多点、多级、多专业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相继成立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消费纠纷、婚姻家庭纠纷4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五通桥区竹根镇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个个人调解室,目前已对全区189个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个个人调解室的标牌标识、工作流程、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1221名调解员建立了人才信息库

(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依托现有的15个公共法律服务提供点,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依托“法通通”法律服务机器人,通过人机交互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导引服务,全年提供服务1258人次。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公证处共接待来访6600余人次,办理各类公证1137件;法律援助中心为我区弱势群体提供刑、民法律援助73件,解答法律咨询1025人次。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19年,全区镇(乡)、村(社区)两级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纠纷1323件,调解成功1303件,调解成功率98.5%,防止群体性上访6件。

(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争议案件分析统计,定期对行政复议案件的数量、类型等进行统计,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为抓好源头能力建设提供决策依据。2019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件,不予受理1件,依法受理3件

(四)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尊重并执行审判机关生效裁判,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9年,共有行政诉讼案件9件,全年开庭审理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五)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19年来,我区共办理涉及财政经济、农业农村、城建城管、安全环保等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议48件、政协委员提案83件,满意率达100%。

(六)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紧紧围绕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以制度是否科学、执法是否规范、措施是否有力、监督是否到位等为重点,备案审查行政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6件。坚持依法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完成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审计调查、殡葬服务专项审计调查、农村信用社防风险审计调查等审计项目38个,送审金额达71080万,审计减少财政支出13522.96万,审减率19.02%。

一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短板,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继续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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