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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9 17:17    来源:五通桥区_司法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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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现将我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制度保障

1、健全公共卫生法治体系。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构建“区+镇+村(社区)+组”四级防控体系,发动全区机关干部、医护人员、村(社区)干部、志愿者等10000余人各司其职、共抗疫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防联控、全域防控工作格局,同时加强来(归)桥及外出人员管控,及时成立防控和救治2个专家团队,落实防控和救治力量33人,规范设置集中医学观察点1个。累计接收集中医学观察人员118人,期满解除107人,为25283名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免费健康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出具健康申报证明22798张。开展“抗击疫情,法治同行”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活动26场,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政策宣传手册》2000册,排查化解涉及中小微企业、服务行业因疫情防控暂时停业歇业引发的经济矛盾纠纷68件。

2、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高标准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记录。全年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类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0份,提出意见建议71条,其中出具书面法制审查意见书44份。对区委、区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团成员进行了调整,新增了2名法律顾问,积极协调聘请的8名专家、律师参与到我区党委政府公共管理事务中,为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政府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等。我区法律顾问全年为我区重点项目、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180余条,代理诉讼案件9件。

3、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的标准及流程开展合法性审查,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我区全年收到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1件,向市政府及区人大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2020年10月中旬,我区积极组织从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查工作能力。

(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4、严格审查政策。积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各项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编制完善区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2020年,共梳理区级行政许可259项、行政处罚4366项、行政征收21项、行政强制180项、行政确认40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266项、行政奖励106项、其他行政权力190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国家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审批事项。经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查,我区没有制定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

5、优化政务服务。全面实行“一窗分类办理”,按照《四川省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服务规范(试行)》要求,规范一体化平台管理,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引导企业群众利用“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电话预约等方式线上申报、线下邮递、后台办理,合理统筹群众办事。大力宣传“营商通”APP,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审批、电子归档”的电子政务,实现网上无纸化办理、不见面审批,企业注册登记再提速,将企业设立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完成,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当场办结,整体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68.07%以上。新办企业及分支机构281户,新办个体工商户1102户;开展“好差评”评价,引导群众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政务服务APP、微信小程序等,对政务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6、创新监管措施。定期对宾馆、酒店、超市等进行消防、食品安全检查,按照“关停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联合公安分局、工商质监局、环保局、路政大队等部门,对牛华镇、杨柳镇、竹根镇30家废旧收购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整治,发出整改通知书40余份,有效改善废旧收购业脏乱差问题,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行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就专项工作的意义,工作重点,工作措施、要求及具体实施步骤作部署和安排,要求广大流通领域各商家加强行业自律,针对不规范促销,恶意占压骗取供货商货款,发布虚假广告等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动员商家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加大信用监管和大数据应用管理,做好企业信息归集、信息公示、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惩戒工作,共有154户企业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58户;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专利违法专项检查行动,结合“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多渠道收集线索开展工作,检查网站28家,根据举报,区综合执法局对一处居民住宅小区内销售假冒茅台、剑南春等知名白酒的网店进行立案查处,罚款1万元;对辖区内多家药店进行检查,重点对专利商品授权、有效性等进行检查,发现涉嫌假冒专利的线索1条,立案查处涉嫌销售假冒专利案2件,结案2件,没收违法所得1.5628万元。

7、加强法律服务。聚焦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组织专业法治队伍到辖区内企业开展疫情期间工业企业“点对点”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6个,提供法律参考意见12条,督促企业抓好防疫防控及复工复产;深入企业、工地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治宣传专项活动7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80余次,建立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档案9份,查阅劳动合同1753份,针对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务用工存在的问题提出法律建议33条。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我区各镇设置综合执法办公室,由区综合执法局派驻执法中队到8个镇,通过整合各镇站(所)的力量和资源,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范围内适用于简易程序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日常巡查、接受投诉和协助调查取证工作,实现执法职能由城区向乡镇覆盖,工作力量和保障向基层一线倾斜,取得了“一支队伍管执法”、基层治理全覆盖、执法能力水平全提升的改革成果,共受理案件1525件,累计处罚金额233.62万元。

9、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深做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工作。探索开展不定期网上巡查执法公示落实情况,通过案卷评查,抽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情况,推动实现我区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10、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梳理2020年五通桥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28个,严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落实执法证件的监督审核管理发放和年审工作,全年新办行政执法证46个,更新换证71个,年审执法证364个,注销63个,现我区在册执法人员共591名。二是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对我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收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33条,梳理出重点问题10条,针对突出问题拟发执法整改通知书4份。三是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针对重点执法部门整理报送的14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梳理出问题19条并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发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的监督纠错功能,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收到并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27件。

(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11、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按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工作报告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并将执行结果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等;积极为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等,重视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

12、深化政务公开。认真执行四川省政府公开地方标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重点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处置工作,及时发布涉及疫情防控、社会民生等各类信息9000余条。

(五)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13、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加强矛盾风险防范化解管控,坚持党政主导,深化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已正式挂牌入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0年,全区排查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704件,调解成功2698件。对全区132个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个个人调解室的标牌标识、工作流程、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建立了调解员人才信息库。深化“诉非衔接”和“公调对接”,在法院建立了诉前调解组织,各镇9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公安派出所。建立各级排查机制,实行三大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力量互动协作、有效对接,全年我区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14、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深化“府院”共治,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一是注重便民高效,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对于符合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依法积极受理,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同时尽量实现快审快结;二是坚持依法办案,对行政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音频视频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案件法律论证充分透彻,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要求和期待。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依法受理2件,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1件,结案2件;统筹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对区级部门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区司法局均予以指导并全程跟踪。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应诉案件9件,其中开庭审理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按要求参加诉讼活动;2020年5月底,我区组织部分执法单位从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行政应诉专题培训,推动提升了我区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和水平。

(六)推动城乡基层依法治理

15、清理规范乡镇职权。结合我区实际,抓住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契机,开展拟下放乡镇行政权力事项摸底工作,梳理乡镇属地事项责任清单109项,打通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到基层的“最后一公里”;完成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村级建制调整完成后,各镇按照《五通桥区建立“一约四会”制度工作方案》,指导村(社区)进一步健全机制,为切实保障群众根本利益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16、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市司法局“七五”普法考核标准要求,制定我区“七五”普法督查方案、考核标准,做好全区“七五”普法督查并形成总结报告,召开“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专题推进会;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机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扎实开展3.15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12000余份。

17、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互联网+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平台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24小时在线的全方位法律服务,目前,我区覆盖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本建成,共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12个,建立了全区法律人才信息库,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实现了法律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各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全年接访法律咨询6800余人次,办理公证1377件,为民提供法律援助73件,依托“法治五通桥”公众号为群众解答网络咨询1480余人次,发布法治动态信息36条。

(七)完善工作落实保障机制

18、强化评估考核。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等相关要求,及时开展总结评估,迎接了市政府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积极准备印证材料1700余份,档案资料136盒,客观全面真实反映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状况。我区以此为契机,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指引导向作用,全面梳理总结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短板,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仍存“监督短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力度有待加强,一是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三是各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参与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力度不足,全区各单位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全面推进法治队伍建设仍存“力量短板”。各单位法治人员力量配备不足,我区多数部门缺乏专业对口的法制审核人员、执法人员等,工作开展难度较大,特别是实行综合执法改革后,执法人员老龄化的情况明显,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参差不齐、乡镇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法治政府工作机制,在提高质量上求实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督查、法治建设情况定期报告等工作机制,以全面依法治区为统筹,以法治示范创建为载体,抓紧抓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要素环节,协调推进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全面提升我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引领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力、合法性审查约束力、行政复议公信力,持续提升政府法治水平。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落实责任上抓关键。建立完善依法行政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定期对我区各行政执法单位的“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需要公示的执法信息,加强网上监督,确保依法公开;引导各执法部门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有据可依;要求各执法部门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度,确保合法适当。

(三)抓好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在提高素质上下功夫。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年度学习和考核,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防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程序错误、引用条款不当以及不文明执法等问题发生。

2021年,我区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查找不足,弥补短板,创新思路,主动作为,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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