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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2 10:22    来源:五通桥区政府办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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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定围绕我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工作主线和全力实施“工业强区、城市更新、绿色发展”的三大战略,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实现我区建设“绿色大硅谷、美丽小西湖、幸福五通桥”三大目标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创新引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头雁效应”,通过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年轻干部铸魂工程培训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村(社区)常职干部、第一书记培训班等重点课程进行讲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高校和中小学教育,组织开展法治讲座15场,10000余名师生接受了法治教育。二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突出“园区建设提升年”经济工作主题,围绕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完善法治保障制度体系,全面加强执法、守法、普法等工作。紧扣法治政府建设长远规划,研究制定了《乐山市五通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突出示范创建引领,总结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经验,配合市上扎实做好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依法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贯彻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落实常态化精准防控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村(社区)网格化手段第一时间追踪排查重点人员,严格落实扫码亮码、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积极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2021年全区3岁以上人群累计接种50.74万剂次,其中第一剂23.07万剂次,第二剂21.78万剂次,第三剂5.9万剂次。多方面多层次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10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8700余家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推出市场领域疫情防控“红黑榜”三期,督促整改问题240余个。

(二)聚焦高效便民要求,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严格规范一体化平台管理,目前,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9.43%,2021年我区通过一体化平台办理相关事项22.27万件,事项办件覆盖率83.39%,针对证照办理及注销、工程项目审批等高频事项,承诺提速75%以上。完成镇村便民服务体系“三化”试点建设,对6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及119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进行了提升改造。二是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清理2020年度1071个存量政策措施及规范政策性文件,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90个。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切实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涉及疫情防控、社会民生等各类信息7600余条。四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建成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19个,今年以来,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约3300余人次,办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870件。五是加强政务服务协同。抓好“省内通办”“川渝通办”清单梳理和办理,落实“川渝通办”窗口,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畅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设立“川渝通办”专窗,实现第一批、第二批共126项“川渝通办”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和行政审批结果互认。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一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进行“回头看”。二是推进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2021年以来,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类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00余份,提出意见建议250条,其中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书88份,涉审金额达319.1亿元。切实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统筹管理,印发《乐山市五通桥区法律顾问咨询(服务)统筹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选聘2家律师事务所的5名律师为新一届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协调法律顾问为我区重点项目、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200余条。三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政府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8件,政协委员提案85件。切实加强审计监督,落实审计“全覆盖”,聚焦民生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等,持续加大审计力度,2021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7个,并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四)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推进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止指导工作。2021年,我区向市政府及区人大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收到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3件,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布,开展专项清理工作3次,全面清理1次,梳理出54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形成《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1+2”模式赋予镇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全区镇级法定事项清单117项,基础清单32项,特色清单3项,在各镇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集中行使除公安、税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领域以外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执法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协同。完善执法信息快速交换、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制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先后与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等19个部门签订了《协作备忘录》,使行业监管与执法的“各自为战”转变为“协同作战”。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集中开展国道213线扬尘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夜间市容市貌集中管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800余人次,动用执法车辆400余台次,检查各类经营户4300余户次。二是从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知识大学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依法行政工作培训13次。开展“通法堂”法治培训30期,培训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选定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防治)领域进行执法监督,抽查阅审卷宗8宗,排查突出问题2个。开展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活动,抽取9个重点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137件,集中反馈问题85个,并督促落实整改。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四川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等公示行政处罚、强制等事项200余条,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27件,涉处罚金额144.8万元。聚焦“两法衔接”,针对资源破坏、环境污染和食药安全等民生重点执法领域,深化专项执法联动,主动移送案件13件。

(六)聚焦平安五通桥建设,防范化解稳定风险。一是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持续加强矛盾风险防范化解管控,坚持党政主导,深化多元化解工作机制。2021年,全区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590件,调解成功580件。对全区141个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个个人调解室的标牌标识、工作流程、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建立了调解员人才信息库。实行三大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力量互动协作、有效对接,我区全年无民转刑案件发生。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发《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件,其中依法受理8件,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4件,结案4件,较2020年案件数同比上升266%。三是统筹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021年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应诉案件25件,结案23件,区级相关部门全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按要求参加了诉讼活动。

二、存在不足

2021年,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一是执法协调监督的管理机制还有待完善。二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进程有待提速。三是法治队伍建设相对薄弱,干部培养力度有待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聚焦依法行政,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确保学习实效,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操作指南,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促进政府行政决策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聚焦重点领域,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资格考核和年审工作。坚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和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等活动,着力提升我区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的备案审查,及时对重大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作出评价,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

(三)聚焦纠纷化解,着力提高行政纠纷质效。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配齐力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和解作用,完善“调解优先”工作机制,探索打造“复议+调解”办案模式,提升复议案件化解实效。推动“枫桥经验”在行政诉讼中的运用,借助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等协助解决不同的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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