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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五通桥区涌江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转供(CNG)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7 10:41    来源:发改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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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涌江燃气有限公司、乐山润森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909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理顺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64号)文件精神,按照单一疏导调整的原则,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经局价格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区政府同意,现就乐山市五通桥区涌江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和转供(CNG)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核定乐山市五通桥区涌江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2.50元/立方米。

二、暂核定乐山市五通桥区涌江燃气有限公司转供(CNG)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2.50元/立方米。

三、调整后的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和转供(CNG)天然气销售价格从2015年4月1日抄见气量之日起执行,待下一步核定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时实施价格成本监审后再核定正式销售价格。

天然气价格属政府定价,天然气公司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不断提高供气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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