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3-04 15:17
文章来源:五通桥区政府办

2023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对标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紧扣“重大项目建设突破年”经济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奋进“全国百强区”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法治建设成果亮点纷呈。一是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印发《2023年乐山市五通桥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并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并邀请专家进行法治专题辅导。二是压实“关键少数”法治责任。提档升级科级领导干部“述法50指数”,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部门单位“一把手”法治责任。我区报送的《乐山市五通桥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实践与思考》成功入选《法治蓝皮书·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NO.9(2023)》,获马波书记肯定性批示,作为全省两个优秀课题代表之一。三是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突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制定《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积极总结推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配合开展示范创建申报工作,代表全市区县迎接了省委依法治省办第一督察组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获督察组领导一致好评。四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求。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人大书面报告《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主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动简政惠民,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强化依法履职。持续推进行政机构职能、流程法治化,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区级行政权力事项74项,确保区级部门行权有遵循。深化“一网通办”,优化审批服务流程,采取告知承诺、“一件事一次办”、全程网办等方式,减少申请材料和审批环节,办件流程不断优化,办件时限不断压缩,事项承诺提速率75.40%。全区通过“一体化”平台受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81074件,办结80718件,办件主动评价率99.49%,无差评件,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推动非涉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网上公开运行,全区配置依申请事项1550项,全程网办事项率91.48%。二是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深化项目审批改革,设立项目集成服务专区,为一般性社会投资项目实施“极速审批”服务,推动“开工一堆事”向“一件事”转变,项目审批效率进入全市第一方阵。不断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全年工建平台受理项目76个,审批服务主线办件307件,辅线办件237件,按时办结率100%;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78个、投资资金459.21亿,审批项目71个、投资资金109.55亿元,审批项目事项比1.18。常态化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56个。增量审查2023年新增文件1106份,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51份,均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三是强化法律服务供给。建立政法服务保障“中国绿色硅谷”发展协作机制,积极实施“红芯领航·法耀硅谷”行动,打造具有光伏产业特色的现代化法治集成服务体系,试行重点产业“链长制”和重点项目管家服务,开展风险预警处置。积极开展“三官一律·送法进企”“法治体检”,组织公职律师、援助律师等深入19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法治体检,查阅劳动合同5000余份,提出法律建议38条,建立普查、体检档案19份,宣传解读政策法规60余条,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打造专业化“硅谷法庭”,组建“检察蓝·硅谷绿”专业化园区办案团队,推进涉企警情快速响应处置,出具涉企合法性审查意见书48份,涉审金额261亿元。

(三)完善决策制度体系,行政决策质量显著提高。一是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完善“三重一大”依法决策机制,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调研提议、通报会商、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重大问题票决、跟踪评价等工作,不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决策质量和效率得到显著提高。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推进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止指导工作。2023年,我区向市政府及区人大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布。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共梳理汇总出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共61份,形成了《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类文件、合同协议等220余份,出具法律意见250余条,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书88份,涉审金额达286.4亿元。切实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统筹管理,协调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与招商引资企业的合作洽谈,服务五通桥区招商引资拟签约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审查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法律论证,全年为五通桥区重点项目、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200余条。

(四)构建科学执法体系,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提升。一是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巩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执法协作、执法保障和监督等有关问题,不断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动效能。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统筹推进执法领域“春雷”“铁拳”“护安”等系列专项行动,立案126件,涉及食品、药品、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005家次,发现隐患102处,落实整改问题102个。加强长江流域沿岸砂石保护,查处2起非法取土行为,在全市率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对5起违法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行为进行处罚。三是深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各执法部门在门户网站进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共公示行政处罚、强制等事项225余条,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处罚24件,涉处罚金额81.37万元。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知识大学习”理论考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五)坚持依法预防为主,矛盾纠纷化解有力有效。一是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大力提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2023年,共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3次,桌面推演1次,专项应急演练24次。二是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全区镇、村(社区)两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81场次,摸排线索688条,受理调解纠纷1027件,调解成功1026件,调解成功率99.90%。三是增强行政争议纠纷化解能力。以“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岗位练兵、研讨调研等能力提升活动,五通桥区作为全市唯一区县代表,迎接了省司法厅开展的实地评估检查,并获肯定。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2件,依法受理10件,审结6件。其中,通过调解,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3件,占审结案件比例达50%。统筹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5件,其中,一审案件2件,上诉案件2件,再审案件1件,已审结一审案件2件、上诉案件2件,均胜诉,1件案件尚在审理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六)加大行权监督力度,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一是加强各类监督相互贯通。积极发挥外部、内部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高质量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89件、区政协委员提案71件。切实加强审计监督,落实审计“全覆盖”,聚焦民生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等领域,持续加大审计力度,2023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0个,并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积极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收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21条,并完成整改。三是加强政府守信践诺监督。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全面加强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将所有政府采购监管信息纳入公开事项范畴,积极兑现招商引资政策奖励等,政府公信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存在的不足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区在推进法治政府的实践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创新性还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效能仍需进一步提升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区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职能,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努力建设更加规范、更具特色、群众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

(一)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整体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党政主要领导述法述职等工作,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体系,进一步扩大包容审慎措施适用范围、完善包容审慎监管体系,积极推行涉企柔性执法、知识产权保护、政务诚信建设等重点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坚持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和重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推动提高纠纷化解质效。巩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整合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等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好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作用。切实加强府院联系沟通与联合会商,从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席会议、多元化解等方面协同发力,及时分析研判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具体行政行为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行政。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