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全面提升我区总磷污染治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乐山市岷江青衣江大渡河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发〔2023〕26号)及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岷江流域总磷污染问题,系统推进总磷污染防控工作,全面提升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以茫溪河、磨池河等小流域及岷江干流为重点,聚焦重点行业和区域,着力解决工业、农业及生活源涉磷污染问题,提高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水平,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生态环境质量安全、入河污染物可控。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总磷污染治理成效进一步巩固,排放总量进一步降低。省考核茫溪大桥断面总磷浓度稳定控制在0.2mg/L以下;重点湖库总磷浓度保持稳中有降。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涉磷企业污染治理
1.促进涉磷产业转型升级。
2.提高涉磷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3.强化涉磷行业污染防治。
4.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
(二)加强生活源总磷污染治理
1.深化城镇生活污水总磷管控。
2.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加强城乡黑臭水体整治。
(三)强化农业源总磷污染综合防控
1.加强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2.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
3.加强水产养殖业总磷污染治理。
(四)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
1.大力整治入河排污口。
2.完善重点小流域污染治理。
3.加强河湖水生态修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
(二)强化资金保障。
(三)强化科技支撑。
(四)强化考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