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府办发〔2015〕4号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通桥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乐山三江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五通桥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
五通桥区商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五委发〔2014〕13号),组建五通桥区商务局(简称区商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投资促进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1.将承担的“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将承担的“生猪屠宰管理职责”划给区农业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投资促进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投资促进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全区商务发展规划、投资促进年度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促进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优化农村商业网点布局等。 (三)承担全区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 (四)负责市场统计、监测、调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和市场调控工作。 (五)负责拟定药品流通、食品流通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六)制定全区商贸展会活动计划,牵头组织参与商贸会展活动;指导协调我区赴国境外举办的经贸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牵头开展重大综合性涉外经贸活动。 (七)依法管理和监督我区对外投资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规范我区进出口经营秩序,指导协调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全区吸收外资的政策指导、管理协调和促进工作。牵头外资并购工作,负责跟踪促进全区重大外资项目,建立健全多层次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体系;按规定承担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宜。 (九)制定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定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促进全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 (十)协调全区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和流转,协调解决引进重大项目推进和落地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对全区投资促进工作和项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参与省、市重大投资促进活动。 (十二)负责全区投资环境推介;会同有关部门包装和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投诉事项及反映的重大问题。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商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收发文、工资、人事档案、信访、印章使用管理等日常事务;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牵头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负责局机关公文核稿;组织开展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和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后勤保障和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和会计核算工作,汇总分析财务情况。 (二)商务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服务业发展、市场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内贸易市场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服务业主要指标统计分析的协调工作,汇总分析全区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掌握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建议;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市场协调发展,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规范大型商业项目和商业集聚区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优化农村和城镇商业网点布局,促进产销衔接;组织制定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推动全区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负责商务领域深化改革工作,承担原国有破产转制企业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组织参与省、市、区举办的各类商贸会展促进活动;负责拟定药品流通、食品流通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按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建立统计和监测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职责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 (三)外经外贸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方针政策,吸收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区对外贸易发展、重点产业外向型经济发展、吸收外资发展规划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切实开展好全区外经、外贸、外资各项工作;规范我区进出口经营秩序,指导协调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组织企业赴境外参加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承担全区技术引进和出口工作,培育形成以技术、质量、品牌、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出口新优势,推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建设、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吸收外商投资良好氛围;承担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及商会、协会的联系与交流;牵头外资并购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协调处理我区对外经济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重点产业、企业联系制度;指导重大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实施。 (四)招商引资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投资促进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区投资促进工作;协调全区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和流转,协调解决引进重大项目推进和落地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全区投资促进工作和项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参与省、市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全区投资环境推介;会同有关部门包装和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投诉事项及反映的重大问题。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 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中层职数4名。 机关工勤编制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五通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五通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