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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赵向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10 00:00
文章来源:区政府办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赵向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第九届区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赵向锋同志为五通桥区扶贫开发局局长;

胡  江同志为乐山冠英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德全同志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基地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吴永胜同志五通桥区扶贫开发局局长职务。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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