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五通桥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02 09:20
文章来源:区信息中心

关于《五通桥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解读

五府办发〔2024〕11号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通桥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五通桥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五通桥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1总则

1.1指导思想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提高党委、政府科学应对、高效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乐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五通桥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4事件分级

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危害程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见附录1。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该事件符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标准但危害程度未达到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标准的事件。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控制危害。坚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突出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苗头,防患于未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区、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果断处置。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构建“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快速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4)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利用科学手段和技术装备,发挥专业队伍作用,及时做好风险监测、研判、评估和预警等工作,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能职责要求,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及时公开处理结果。

2组织指挥体系

2.1区指挥部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区应急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下,五通桥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组织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食安办)牵头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事发地镇党委、政府及其指挥机构在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