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市委八届历次全会、区委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乐山市五通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点任务,以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为重点,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强化法治理念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依托“法律明白人”、“五通桥普法”志愿服务队、“岷法姐姐”等力量,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完善述法工作制度,加快述法“50指数”推广运用,围绕法治护航“中国绿色硅谷”核心区建设开展专题述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严格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复议意见书”,按期办复率达100%。(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聚焦解决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不到位、提高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核质效等问题,贯彻落实《乐山市市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探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健全并落实决策责任机制。全面清理摸排已设立的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对清理摸排发现的本地区行业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及相应专家库,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做好省上印发的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参考指南的学习和运用,进一步提升全区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纵深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难点堵点问题,合力攻坚“高效办成一件事”,健全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坚持“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出发点,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巩固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水平,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有序推进高频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实现川渝高频电子证照互认共享。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加大清欠支付力度。〔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依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大力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的良好市场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促进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落实到位。全面清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废除限制企业平等竞争的不合理规定,及时处理回应涉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整治妨碍市场统一、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深化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制度,组建法律服务团,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等活动,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应用。贯彻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持续推行“一目录五清单”,推动行政执法人员“照单执法”。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台账式推进问题台账清单逐一整改销号。梳理整合现有涉企检查事项,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探索建立涉企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制度。推动行政处罚“三书同送”制度落实,全力做好涉企行政处罚信息的精准修复。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分领域开展执法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体育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着力强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全面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落实全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规范及重点领域案件办理指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开展行政复议调解攻坚行动,强化行政行为自纠,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行政复议服务点建设,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强化自查提示函、自纠建议书等风险提示方式的运用,依托全区政治生态“两个体系”评价平台,做好行政复议案件评价指标的动态监测,落实违法线索移送。强化府院、府检联动,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工作衔接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探索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劳动保障、治安管理等行业领域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实质化解与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民事纠纷。〔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切实做到把政务信息共享作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重点来抓,扩大对政策解读的范围和方式,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生态环保、民生保障、依法行政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度。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途径和办理机制,及时将需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转为主动公开。切实增强舆情意识,落实回应责任,理性回应并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牢牢抓住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主动权。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认真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和运维工作,积极转发国家、省、市推荐转发的重要文件,系统优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常态化巡查监管政务新媒体开设、运营、管理情况,加大信息公开审核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