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12 10:09
文章来源:区信息中心

公告〔2025〕25号

为预防和减少水土流失,进一步加强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要求划定乐山市五通桥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2768.19公顷,涉及全区8个镇。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乐山市五通桥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五通桥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示意图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1

乐山市五通桥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

(hm²)

国土面积

(km²)

备注

蔡金镇

48.31

34.59

 

冠英镇

51.61

56.06

 

金山镇

105.1

76

 

金粟镇

83.69

52.01

 

牛华镇

179.35

64.81

 

石麟镇

1188.04

77.31

 

西坝镇

989.03

58.73

 

竹根镇

123.06

46.18

 

合计

2768.19

465.69

 

附件2

五通桥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示意图

89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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