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30 14:15
文章来源:五通桥区发改局
区级有关部门、各执收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民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发改办〔2016〕1415号)、《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以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区发展改革局根据我区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制定了《五通桥区2025年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年12月)》(以下简称《目录清单》)、《五通桥区2025年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年12月)》,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清单》公布后,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清单》。
二、我区范围内实施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事项,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三、《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调整结果及时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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