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4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12 09:46
文章来源:五通桥区基地管委会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1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833-2130676;邮寄地址:乐山市郑坝街96号。

附件:1.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2.关于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44项开展验收公示的函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12日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pdf

关于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44项开展验收公示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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