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10 14:51
文章来源: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四川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川教函〔2022〕70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的同意变更批复,经审查,符合相关登记条件,我局作出同意变更的决定,现将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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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地址 |
变更前校长 |
变更后校长 |
变更前举办者 |
变更后举办者 |
教民号 |
办学内容 |
业务主管单位 |
办学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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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艺新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中心街370号 |
杨鲁师 |
李金储 |
杨鲁师、李金储 |
李金储 |
151111270000399 |
美术、书法、舞蹈、跆拳道、武术培训 |
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教民 151111270000449 |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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