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文件收发、流转,文书、业务档案的管理;负责督查工作和文件核稿、年鉴编修、信息报送、信访和保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牵头办理工作;负责印(章)鉴管理;负责机关公务用车、固定资产、食堂管理等机关后勤事务;牵头负责依法治区和教育改革工作;协助抓好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工作;协助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二)教育股。
综合管理本区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妇女儿童工作;负责学生学籍管理;负责统筹、调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设点布局;指导全区各类学校教学管理与教育改革、课程教材建设与教育质量评估;拟订全区各类学校招生意见,指导招生工作,协调组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校德育(含团队工作)、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环保教育、健康教育、科普、国防教育和军训、校园文化建设、红十字会、实验室与图书室管理等工作;指导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指导职教招生、专业调整、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指导中职毕业生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管理民办教育工作;协助做好电大学历教育的招生宣传、组班教学工作;指导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学校信息技术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校对校援助民族地区教育工作。
(三)教师管理股。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事调配、人才引进、工资福利、编制管理、退休人员管理和教育系统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全区教师考核奖惩、职称评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学校档案管理、档案晋升等工作;规划、管理全区学校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及培训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支援民族地区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学校教育工会工作。
(四)计财基建股。
牵头拟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年度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工作;统筹管理区级教育经费,指导学校执行教育经费筹措、管理、使用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学校基建工作;指导学校工程、货物、服务等项目采购与招标工作;提出有关教育收费的项目及标准的意见,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治理各种乱收费;牵头负责全区教育经费、基本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基本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落实校舍安全长效机制工作。
(五)招生考试办。
贯彻执行上级招生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类高校、中职类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法规和办法;具体承办全区各类高校、中专招生考试的报名、审核、体检、组建档案、组织考试及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录取查询、档案提取等工作;承办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全区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工作;承担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日常事务,编制全区学校安全工作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学校安全工作重要制度;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分解安全工作内容及职责,督促和检查各股室、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汇总分析学校安全工作信息,督促学校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基本情况和决策依据,完成安全事故工作情况的上报;制定教育系统社会安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突发环境事件等的预防、应急处置方案,协调安全事故处置;督促和指导全区学校技防设施建设和保安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学校伙食团管理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维稳和综治工作。
(七)教育督导室。
组织区责任督学监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组织开展对各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及中小学校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督导重点工作安排,负责起草全区教育督导重点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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