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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五通桥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 五通桥区民政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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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民政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指导全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农村敬老院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特殊救济对象救济政策的贯彻落实、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3.负责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指导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负责社会弃婴的收养管理工作;指导慈善事业的发展。

4.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政策意见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5.承担区政府交办的行政区划有关工作;负责镇(乡)的设立、撤销、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负责与相邻区(县)行政区域边界勘界界定工作;指导镇(乡)行政区域界限勘定工作;参与区(县)际边争议的调处工作;指导镇(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7.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工作;牵头全区殡葬改革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8.负责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0.监督管理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专业培训,进一步优化干部人才队伍。二是优化治理体系,实施社区改造,提升服务水平。做好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社区工作专业化、标准化。三是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和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杨柳敬老院建成并投用。牵头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后半篇”文章。

二、部门概况

民政局内设2个职能股室: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其下属事业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婚姻登记处、慈善会服务中心、福利院、殡葬服务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政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民政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4288.4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0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118.94万元,事业收入169.5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288.4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0.2万元,专项支出3961.6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民政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18.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全区民政工作及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民政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18.9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0.8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7.40万元,占99.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5万元,占0.2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2.39万元,占0.5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3.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51.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开展民政综合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政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71.6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4.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1年预算数为6.8万元,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1年预算数为40.02万元,主要用于:60-80岁民政对象购买意外伤害险和养老机构责任险、雇主责任险。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82万元,主要用于:殡葬事业单位支出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1年预算数为19.6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82.3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31.97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0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82.6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1.9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3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2.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6.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6.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民政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00万元。支出项目主要是用于全区负所得税奖励金。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民政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3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8.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3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无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5.9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费报销要求厉行节约。

2021年公务接待费5万元,计划用于开支各类公务接待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8万,增长12%,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用于全年无预算安排。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民政部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3.1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8万元,增长1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民政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3.5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6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60-80岁民政对象购买意外伤害险和养老机构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民政部门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民政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288.4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961.69万元,主要为城市低保项目、农村低保项目、特困供养项目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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