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38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财政专项部分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1〕16号)文件精神,中央财政共划拨150万元支持我区发展省级合作社1个计30万元,市县级合作社3个计30万元,省级家庭农场1个计20万元,培育家庭农场7个计70万元。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386号)文件要求,经镇推荐,与财政局协商,拟推荐: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意民猪业专业合作社、乐山市五通桥区惠农养猪专业合作社、乐山市五通桥区润兴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乐山市五通桥区家兴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4个合作社;乐山市五通桥区三包家庭农场、乐山市五通桥区刘玉富家庭农场、乐山市五通桥区绿新苑家庭农场、乐山市五通桥区茂源家庭农场、乐山市五通桥区张龙海家庭农场、乐山市五通桥区水晶火龙果家庭农场、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匹山家庭农场、乐山市五通桥区棵棵树家庭农场等8个家庭农场为项目实施业主。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8月26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或电话反馈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3301740。
特此公示。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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