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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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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联系电话 职能职责分工
值班电话 3301440/3308500(节假日) /
传 真 3307153 /
办公室 3301440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印章管理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大课题调研、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信访督办等工作;牵头负责人社系统人事管理、信访维稳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301593 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考核奖惩流动等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承办区级事业单位人员和区级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和省部级表彰等工作。
贯彻落实区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津贴补贴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
劳动关系和就业促进股 3302335 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拟订区属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劳动者维权等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和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员培训,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依法移交违法违规线素。
承担促进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责任,负责拟订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承担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覆盖基层的标准化人社服务平台建设,拓宽服务内容和服务领域;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社会保险和政策法规股 3301968 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3305070 承担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审核工作;落实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股 3302057 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承担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工作;组织调查涉及基金安全的案件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机关财务、信息规划、内部审计、统计管理等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3302623 负责机关和所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308500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接待有关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对企业及其职工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指导企业依法用工。
参与调解和仲裁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突发事件,群体、疑难及重大案件。
指导镇(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
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308098 /
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3301246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灵活多样地开展就业培训,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开展好公共就业服务,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抓好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失业保险等就业援助工作和各类就业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区、返乡创业园区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继续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加强扶贫相关政策的宣传。认真落实好省、市、区就业扶贫相关政策,帮助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稳定增收。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应用试点工作进度,打造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3308382 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按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安排组织实施。
负责贯彻落实我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城乡劳动者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经办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及其他劳动者社会保险业务。
负责我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扩面、基金征缴工作,受理各类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稽核检查,对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谩领取情况进行检查。
按时足额发放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工伤保险待遇;指导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我区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和发放工作。
制定我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范和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查询服务;开展社会保险法律宣传工作,普及社会保险知识。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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