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2021年五通桥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计划》,截至9月30日,我局对糕点、蜂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饮料、乳制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类96批次食品组织了抽检,经检验均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五通桥区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示2021年第3号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五通桥区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示2021年第3号10.1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