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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内设机构
    来源: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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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秘、工资、人事档案、信访、印章使用管理等日常事务;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牵头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负责局机关公文核稿;组织开展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和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后勤保障和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和会计核算工作,汇总分析财务情况。

(二)商务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服务业发展、市场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内贸易市场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服务业主要指标统计分析的协调工作,汇总分析全区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掌握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建议;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市场协调发展,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规范大型商业项目和商业集聚区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优化农村和城镇商业网点布局,促进产销衔接;组织制定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推动全区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负责商务领域深化改革工作,承担原国有商业破产转制企业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组织参与省、市、区举办的各类商贸会展促进活动;负责拟订药品流通、食品流通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按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建立统计和监测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按职责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

(三)外经外贸综合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区对外贸易发展、重点产业外向型经济发展、吸收外资发展规划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吸收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切实开展好全区外贸、外经、外资各项工作。承担全区货物或技术引进和出口工作,培育形成以技术、质量、品牌、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出口新优势,推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负责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及其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的备案登记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统计工作;承担大型成套设备出口信贷及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境外贸易和国内涉外贸易促进活动,指导赴境外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负责加工贸易指导、管理和服务,协调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协助管理外国及港澳台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在乐常驻代表机构和商会;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调查相关工作;协调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协助反垄断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区吸收外资的政策指导、协调和促进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吸收外资活动;建立健全多层次投资促进工作体系;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及商会、协会的联系与交流(含港、澳、台);牵头外资并购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的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我区重大综合性涉外经贸活动,协调对外经贸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管理国家对外援助由我区实施的有关业务;协调处理我区对外经济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管理区内企业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组织协调实施“走出去”战略,指导对外投资合作促进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投资促进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和管理全区投资促进工作,协调全区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和流转,协调解决引进重大项目推进和落地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全区投资促进工作和项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参与省、市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全区投资环境推介;会同有关部门包装和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承担本区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管理全区与国内外友好城市、友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全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参与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境)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因公出国(境)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及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外事业务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外事活动,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归口管理本地区范围内因公派出人员出国(境)和赴港澳地区有关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引进港澳同胞资金、项目、技术和人才工作,并对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受理和管理港澳同胞兴办公益事业;推动全区与港澳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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