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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文体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 五通桥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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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指导、协调、配合和组织全区性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活动;监督地面卫星电视节目安装使用以及通过信息网络向全区传播的视听节目;监督和管理全区的文化娱乐和新闻出版市场;管理全区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民生工程扎实推进

区文图两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实行免费对外开放;体育中心免费开放,接纳群众12万人次,完成全年任务的600%;完成电视户户通工程141户;体彩助学金资助业余训练贫困学生运动员20人;全区农家书屋新书补充更新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均圆满完成。

2、公共文化服务效能逐步提升

(1)群众性文化活动精彩纷呈

一是抓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区文化馆免费开设了舞蹈、书法、绘画等培训班,全年共计免费培训人数达4060余人次。实施“文化乡村人才支持项目”,持续开展基层文化人才和文化志愿者培训。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对镇乡基层文化队伍开展培训72人次。派出2人次文化站站长到省上培训,各培训一周。区图书馆全年接待读者65062人次,书籍流通量达44207册次,馆藏图书共计39000册。二是完成全区150个行政村农家书屋更新图书配送工作。共落实各级配套资金30万元,补充更新图书1.05万册(平均每村70册)。切实满足了广大基层群众学习需求。三是积极组织区文化馆工作人员和文化志愿者服务队、各镇(乡)文艺表演团队开展各类基层文化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成功举办“研精覃思妙在心手”五通桥区首届硬笔书法展、纪念杨天开先生诞辰95周年书画展、“笔墨横姿烟雨桥滩”书画展和“观妙三尺含章”美术公益讲座。开展“笔墨写风骨非遗谱春秋”传统文化进校园大型巡展活动,受众师生3000余名。成功举办第26届“小西湖之秋”文艺汇演和“你好双创”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区图书馆开展公益讲座2次,开展“知之”读书活动累计达46次。不断丰富我区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2)守土有责,筑牢文物安全防线

加强文物单位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对杨祠堂等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安装远程视频监控摄像头22颗;落实已定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向社会公示。全区无文物安全事故发生。

4.严格执法,文化市场全面净化

坚持抓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着力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有效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严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严查出版物印刷市场,防止非法出版物流入我区,对宣传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渲染暴力的出版物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保障出版物市场安全。我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全年共开展日常巡查620人次,依法处理文化市场举报17件次,开展专项整治5次,联合执法4次,处理违规经营网吧1家次。

(3)、体育事业产业持续发展

1.加强体育场地建设建成区游泳中心并成功投入使用。积极做好足球场筹建工作。推进农民健身工程,完成14个村健身器材安装。城区新增体育健身设施3处,健身步道2条,不断满足全民健身需要。

2.积极开展体育活动。相继举办了“迎新春”登高活动、老年门球比赛、税务杯中国象棋比赛、重阳节万人嘉年华老年体育活动等活动赛事。

3.体育竞技再创佳绩。区水校派运动员参加2019年四川省青少年皮划艇赛艇锦标赛,获得五金六银四铜的成绩,位居全省前列;代表乐山市参加“中国龙舟公开赛”和四川省汉阳湖龙舟赛,喜获全省第七名。

4、高位推进,旅游工作持续发力

1.旅游品质逐步提升。中国根书艺术馆成功创建成国家3A级旅游景区,兴隆里被省住建厅评为“四川最美古村落”。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对中国根书艺术馆国家3A级旅游景区部分进山弯道道路进行拓宽,结合丁佑君纪念馆升级提升工程,对景区道路沿线进行风貌和绿化整治,完善旅游标识标牌6处,完成市上下达的乡村旅游厕所任务数9个。

2.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欺诈销售等各类市场“顽疾”,斩断文化旅游灰色产业链条,开展文化旅游秩序联合整治,及时处理旅游投诉4起。

5、全面发力,广电工作有序开展

2019年,刊播五通桥新闻264期,播出新闻2396条,《聚焦小西湖》栏目播出48期,《法治五通桥栏目》播出1期,市以上电视台播出新闻336条。创优获奖率达100%。

二、部门概况

五通桥区文体旅游部门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本年收入合计153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2.14万元,占100%。

2019年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本年支出合计153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08万元,占53.46%;项目支出713.06万元,占46.5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32.1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8.96万元,增加16.6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9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49.63万元,增加20.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99.59万元,占83.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79万元,占10.75%;医疗卫生支出25.60万元,占1.78%;住房保障支出59.43万元,占4.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行政运行:2019年决算数为153.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决算数为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图书馆:2019年决算数为4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群众文化:2019年决算数为44.20万元,完成预算100%。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2019年决算数为94.60万元,完成预算10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21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文物保护:2019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体育竞赛:2019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体育训练:2019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体育场馆:2019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群众体育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其他体育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49.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电影电影:2019年决算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广播电视电视:2019年决算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广播电视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495.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74.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3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45.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决算数为4.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决算数为20.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9年决算数为59.4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9.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68.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万元,占2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4万元,占71.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65万元,上升33.3%,主要因机构改革,新增单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新闻采访、文化执法检查、流动图书车使用、日常工作需要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2万元,增加23.08%。

主要因机构改革,新增单位,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385人次,共计支出6.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文物基层考古、公共文化创建、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等。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7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05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新增2个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文体旅游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11万元。主要用于五通桥区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五通桥区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运行维护。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文体旅游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图书车下乡、旅游检查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提高了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硬件水平,提升了文化综合服务能力。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了文化工作者服务群众的水平,基本满足了广大群众对精神文化的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有效地促进了全区文化体育事业的良性发展。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随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推动了文化事业的发展。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公共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户户通运行维护专项资金”、“中央和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满足了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了群众的文化素质。

(2)公共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满足了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了群众的文化素质。

(3)下达户户通运行维护专项资金11.32,执行数为11.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满足了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了群众的文化素质。

(4)下达2019年公共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210.95万元,执行数为210.95万元,完成预算的%。通过项目实施,满足了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了群众的文化素质。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项目需要走政府采购程序,耽误了一定的时间。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未实施的项目要立即组织项目实施,并编制项目进度计划,抓紧时间,加快进度,使项目尽快投入使用,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五通桥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图书馆:反映图书馆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群众文化: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文化市场管理: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文物保护: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体育竞赛: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群众体育: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其他体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广播: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电影:反映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决算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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