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级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省、市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区的“川渝通办”(第一批、第二批)、“跨省通办”(西南五省)、“省内通办”(第一批)的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并对照事项清单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工作要求请按照《五通桥区政务服务大厅“办不成事”和“川渝通办”综合受理窗口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执行。
附件1:五通桥区政务服务大厅“办不成事”和“川渝通办”综合受理窗口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五通桥区“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第二批)
附件3:五通桥区“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西南五省)
附件4:五通桥区“省内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
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8月30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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