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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内设机构
    来源: 区住建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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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协调、文电处理;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和城市建设档案;组织协调办理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心连心热线、信访工作;负责政务信息、保密、对外联络、政务接待、信息调研工作;负责起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重要文稿;负责办公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办理局系统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统筹督查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局系统车辆使用和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协助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党员教育、党务工作、群团工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工作,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预算、决算的上报审批和监督执行工作;负责经费的开支划拨、工资发放、费用报填、办公用品购置等工作;负责办理机关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和指导下属单位开展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系统内城市建设、劳资、单位固定资产的统计工作;负责管理财务档案资料;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系统固定资产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对局属事业单位进行财务检查、审计;负责全局劳动工资、工人技术等级管理及局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和各项改革方案;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依法治区、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直属单位的改革工作。

(二)建设管理股。负责制定全区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建设项目规费的统一收取;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压证上岗、项目管理、资质审查、文明施工审查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工程的造价和质量监督管理;贯彻建筑业行业政策,监督执行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担保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参与建筑活动监督执法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牵头负责全局各项安全工作,对全区建筑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建筑行业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类应急救援工作。

(三)城市建设股(燃气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道路、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城市地下管网、管线的建设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建设的政策举措,制定相应措施办法;负责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及项目争取、筛选、储备工作,具体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咨询、评审、申报、备案、核准;负责城市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和技术资料的汇总管理工作,负责牵头汇总各类城市建设指标并上报;负责全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建筑业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负责城市防洪排涝类应急救援。

(四)住房保障和村镇建设股(小城镇办、人民防空办公室)。贯彻执行村镇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工作;指导农村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和村镇统一开发建设;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村镇建设监察,监督乡镇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全区村镇建设的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负责指导特色小镇和特色村落建设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工作。承担全区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编制全区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区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负责全区人民防空日常工作;负责拟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组织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防震减灾工作;负责编制城镇建设抗震规划,组织开展全区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五)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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