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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公告编号:(2021)005号
    来源: 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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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年10月11日之前)到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原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3302033

序号

权利人

证书号

坐落

用途

面积(㎡)

使用权类型

5

胡霞

五国用2011533号、五通桥区房权证私房字第0055118

牛华镇振华路188190192194

商业

建筑230.8  土地 36.1

出让


公告单位: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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