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8月3日起对杜薇同志任共青团五通桥区委书记期间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计划至2021年9月30日结束。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间,敬请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反映,请与审计组或审计机关纪检组联系。
审计组工作地点:五通桥区审计局经济责任与资源环保审计股
联系电话:0833-3308480
区审计局纪检组电话:0833-3300301
乐山市五通桥区审计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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