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区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市级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市级补助资金)计划投入资金20万元,用于扶持五通桥区金山镇争鸣村、民安村、苦竹嘴村、金家滩村4个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9日。
监督电话:0833—3302382。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432号(区农业农村局)
意见收集人:叶老师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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