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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05 17:23    来源:区信息中心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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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五通桥区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我局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完善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工作概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了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有专门机构管、有专人负责抓的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的性质、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保密审查、查询方式等做出严格审查后,逐级报批进行公开。二是严格要求操作人员限时办结,不得推诿。三是严格考核,主动针对“应予公开”、“不予公开”、“部分公开”的进行抽查,杜绝未经审批的信息乱公开,已经审批的信息缓公开,不应公开的信息擅自公开的现象。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各种形式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为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我局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定了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方式、时限,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流程,同时要求信息公开人员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措施,做到该公开必公开,该公开及时公开,如实回复未公开信息的性质、原因,给群众一个明确答复,树立了食品药监部门公信形象。

(四)强化宣教培训工作。2013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全局年度学习内容,强化职能机构的职责,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引导社会监督。全年共组织学习培训活动4次,组织培训48人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条,其中概况信息13条,计划总结信息18条、法规公文信息25条、工作动态信息153条,行政执法信息24条;在五通桥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93条、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信息100条、《乐山日报》上发表信息14篇,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信息26条。

(二)公布并接受查询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法律依据,办事程序,承诺办结时限等;公布并接受查询行政监督、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办结时限等;公布并接受查询GMP规范和GSP规范;公布并接受查询举报投诉、信访的受理股室、程序、办结时限等,每季度对群众投诉受理情况进行分析。

(三)制作并在局机关醒目位置悬挂局党务公开栏、干部去向告知牌,在政务中心窗口公布了办事流程。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有公众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形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无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形。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打算

(一)依据我局工作特点和职能职责,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筛选和公开执法监督类、产品质量类、违法违规查处类等信息,满足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信息的需求,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严格执行本局制定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机构、人员的责任,确保信息公开稳步推进,接受社会监督。

(三)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牢固树立依法、及时、客观公开信息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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