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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6 16:02    来源:区信息中心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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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五通桥区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年度五通桥区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及附表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http://59.213.128.50/)”和“五通桥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五通桥区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五通桥区文化路300号;邮编:614800;电话:0833-3322750;)。

一、概述

2014年,五通桥区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七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部署以及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整体安排,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组织了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务实有效,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管理门户网站,今年公开政府信息43条,主要包含日常天气预报和重要天气信息、机构职能信息、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天气趋势信息、重要天气消息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包括门户网站、政府网和手机短信等。实现了不涉密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搭建了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办理事务的平台。二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今年召开政务公开方面的局务会议2次,干部职工会议4次,通报阶段性气象工作进展情况,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现由办公室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经费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项费用的支出。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科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八、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其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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