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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残联关于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4 17:53    来源:残联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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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是各级政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要求,2016年,五通桥区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会成立了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理事长担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具体负责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开信息的收集提供、信息公开形式的选择等工作,同时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一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向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提供政府信息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整理我会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公告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经审核后按要求及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我会在五通桥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工作过动态14条,工作总结9条;在乐山市政务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条,其中工作动态5条,工作总结3条。

(二)公开形式

公众通过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可查阅我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不存在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不存在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实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

六、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巩固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工作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拓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以政务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务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会产生的各类政务信息,及时提供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办公室年度考核内容。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结合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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