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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麟镇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19-02-26 16:41    来源:石麟镇      字体:    特大    颜色: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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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省、市、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严格履行政府行政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我镇认真按照《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川委发[2016]25号)、《乐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乐府办发[2018]29号)和《五通桥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五府办发[2018]15号)要求进行,现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职能,推进依法决策

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拟由镇党委或镇政府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分别由镇纪委、司法所进行廉洁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由党政办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建立清理长效机制,根据清理结果及时调整规范性文件 文本和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我镇制定了《石麟镇重大决策公开、调研、咨询、论证、听证、公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石麟镇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五通桥区石麟镇关于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明确了行政决策范围、权限、规则和程序,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建立了法律顾问列席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讲法工作机制,畅通了法律顾问意见表达渠道,保证了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政府令314号),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建立行政决策容错免责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完善配套制度建设,明确问责标准,设置责任清单。

四是积极探索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我镇积极参与了五通桥区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讨论制定工作,规范我镇行政权力清单,保留93项行政权力,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五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照省政府公布的《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本)》,全面清理并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群众、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形成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动态管理。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提升政务服务的便民性。

二、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镇各普法责任部门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累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三千余份;举办法治宣传活动3场次,累计受教育人数一千余人;举办法治文艺演出1次;开展各类法治讲座1次,累计听课人数100人次;全镇LED屏幕滚动播放法治宣传及法律条文10余条。

二是深化党委会会前学法制度。严格执行《石麟镇“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制定了《石麟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基本实现了在党委会会前定期学习法律知识的制度,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对退休、调离、去世而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证件予以注销,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经清理,未发现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工作。镇各部门与上级执法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了执法流程、执法检查、执法责任等工作准则和责任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增强行政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

四是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了《2018年石麟镇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行“清单制+责任制”。

三、推进依法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我镇于年初调整了石麟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科学划分网格,20个村(社区)20个网格员,由网格员组织村(社区)“两委”和村民代表认真开展“每月一法”普法学法宣传。实现信息准确、及时、规范,人员统一管理使用,提高了基层社会治理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二是大力调处矛盾隐患。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依法调解矛盾,继续落实“每周排查、季度研判、半年分析”制度,2018年全镇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201件,调解成功199件,调解成功率为99%。处置化解农民工欠薪群体性上访事件1件,坚持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依法得以实现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20个村(社区)指导和完善人民调解档案建设。

三是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落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府办发[2017]43号),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行政应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行政应诉相关机制,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本年度我镇共1起行政应诉案件,上诉人张林海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杜鹏英、被上诉人张坳口村委会主任张正亮、被上诉人石麟镇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正权于2018年8月7日到庭参加诉讼,上诉人败诉,本案已审理终结。

四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镇政府主动向镇党委书记专题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完成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评议监督。

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接受各方面监督

一是依法公开政务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除法定事由外,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编制公开标准,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镇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具体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政务公开内容已在各部门办公室进行了制度上墙,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

二是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在财政预算领域,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已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重点公开了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点公开了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灾害救助与社会救助等方面的信息。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顾问参与到政府重大决策和项目研究还未形成常态化。

二是权责不相等,行政执法难度大。

三是对行政相对人的普法工作还要继续深化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决策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廉洁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必经程序,通过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政府决策和项目研究。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过程及记录归档。加强依法行政执法指导,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记录和归档,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普法工作。我镇会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工作,重点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普法工作,在执法过程中为行政相对人普及相应的法律知识。

五通桥区石麟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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