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1
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
权力项目名称
对促进旅游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责任主体
五通桥区旅游局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开发布评选表彰文件;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2.审核责任:根据评选原则、标准、条件、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3.决定责任:作出奖励决定(审核不通过的,应当告知理由),对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举报投诉进行依法处理。 4.执行责任:公示期满,按程序实施奖励。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3-3350001